吴俊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区普法宣传体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以及省、市、区的工作安排,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由区普法办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属区普法成员单位的组织成员。
根据《深龙发〔2017〕3号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深龙发〔2017〕3号)文件和龙岗区政府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区普法办的工作正是建立健全全区普法宣传体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区普法办主要工作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和东进战略等重大机遇,深入对接市委市政府“法治中国示范城区”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龙岗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法治先行区和打造东部法律服务高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部署,按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要求,立足法治龙岗建设实际,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做好各重点普法宣传对象的宣传工作:1、进一步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2、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3、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及来深建设者的法治宣传教育。4、加强对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教育。今年龙岗区普法办将继续深入法律五进工作,按照《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龙岗区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文件的要求,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二、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和普法宣传强度。
活用媒体资源,建“互联网+”普法体系。整合网站、报纸、广播、微信、微博等传媒资源,打造“互联网+”立体化普法体系。开通了“法润龙岗”“法在身边”“龙城法治”等政务普法微博、微信;利用“法治龙岗”网宣传报道龙岗区各类法治信息,在线为网友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在《深圳侨报》开设“普法天地”栏目,刊载各种法律条文、案例分析、律师点评等;在龙岗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开设深建设者专场节目,邀请律师及法律专家解读劳动法、劳务合同、劳资纠纷等。
三、建立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区普法办研究制定普法责任公告制度和普法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区普法办报送季度完成情况,年底前报送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四、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继续健全并落实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每年应当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党校学习、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利用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展厅等普法阵地组织开展案例研讨、旁听庭审、情景模拟、实地观摩、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遵守党纪法规、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五、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的普法作用。
利用我区现有的人民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了解基层普法需要的优势,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扎实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
各街道、普法成员单位要收集、整理和上报各阶段、各时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备迎接“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区普法办将根据国家、省、市对“七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的具体办法,制定下发全区考核验收标准。各街道、普法成员单位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做好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感想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普法办)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