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平青委员、马辉申委员、潘东清委员:
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龙岗区社会组织人才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立意深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启发性和参考性,契合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对此,区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讨,加强与其他分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抓好提案落实工作。现就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各位委员所提提案的办理工作
今年初,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年度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并将办理任务作了分解;由局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牵头落实,对各相关科室、单位办理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工作进行督促把关和指导。在收到区督查室转来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80075号提案《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后,我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督促业务科室(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抓好提案落实工作,务必作出让委员满意的答复。
二、我区社会组织发展概况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区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5月底全区共有社会组织1889家,从业人员3万多人,涵盖社会服务、工商服务、生态环境、科教文卫等14个领域,已成为推动龙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我区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创新多举措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出台社会组织党建“1+2”文件,形成社会组织党建“六大经验”,其中《关于加强龙岗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率先出台,《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党委监管办法》为全国率先制定,《中国社会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对我区社会组织党建经验予以专题报道。二是深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四大经验”。2017年亚太国际社工大会在龙岗成功举办,这在中国大陆尚属首次,龙岗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向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嘉宾展示了“培育、评价、法治、人才”社会组织发展的“四大经验”,广受好评。三是创新社会组织法务服务。在全市率先成立社会组织法务服务工作室,将依法治理融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和微信公众号,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规范社会组织法治化运作。四是强化社会组织评价监管。制定社会组织评价监督“1+6”文件,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监管。
三、提案办理情况
1、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六大经验”。龙岗区在全市率先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党委,着力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机制,在实践中创新富有特色的“六大经验”。其中,重点突出人才队伍,从待遇引才到平台聚才。着力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结构上合理、数量上充足的社会组织专职人才队伍,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人才工作,使所联系的各类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而使社会组织在推动龙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党建“六大经验”产生广泛积极反响,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等主流媒体先后予以专题报道,并受到张勇书记、祖兵常委、博英副区长等区领导充分肯定。
2、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顶层设计。2016年11月,龙岗区出台了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深龙英才计划”,建立深龙英才A、B、C、D、E五个层次纵向人才梯队,涵盖了创新创业等众多领域。深龙英才认定标准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的形式加以明确。凡是认定为深龙英才的人才,既可以依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享受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公共待遇,也可以依据人才所在领域的实施办法,享受个性化的奖励资助。同时,推动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重点提出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建设体系,加大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积极引进社会组织杰出人才,发掘培育社会组织领军人物,为龙岗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3、开展社工人才认定和扶持资助。社工人才是社会组织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近2000人。针对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性强、规模较大等特点,区民政局积极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制定了社工人才认定的标准,并推动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深龙社工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深龙人才通〔2016〕6号),提出了加强中高级社工人才引进、培育、激励、保障的系列措施办法,加强对社工人才的奖励资助。2017年度共受理122份社工英才资助申报资料,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62人(次),资助金额165.62万元;2018年度受理215份社工英才资助申报资料,资助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151人(次),资助金额共计266.74万元。提供人才安居房保障,通过多样化人才安居保障途径,满足人才安居需求,全区近200名社会组织优秀人才享受住房补贴政策,突破了社会组织发展的人才瓶颈,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4、加大对优秀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修订出台《龙岗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对在提供专业服务、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优秀社会组织,给予专项经费奖励,2015-2018年累计资助130家社会组织,资助金额近400万元。同时,创立社会组织项目指导工作室,为初创型、草根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项目开发、设计、执行、管理等指导,培育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以培育出项目,以指导促发展,吸引和资助更多社会组织参与项目设计和开发,搭建社会组织人才、公益项目与公益资本的对接平台。
5、探索社会组织人才资助标准。2016年,我局联合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探索社会组织人才认定和资助标准,起草了《龙岗区社会组织人才资助暂行办法》(草案),因人才认定和资助标准过于宽泛,组织部门认为不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认定标准,未予采纳。
6、强化社会组织人才在职教育。发挥龙岗区拥有“国际大学城”的优势资源,着力推进社会组织人才在职继续教育,由政府、社会组织、个人按比例承担费用,大力鼓励人才再教育、再提升。2017年全区社会组织人才在职培训总量超过4万人次,其中5名社工类社会组织人才各获得5万元硕士学历奖励。开展全区社会治理创新人才系列培训,科学扶持和引导107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项目方案设计和参选。目前,全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共有3万余人,其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超过50%。同时,建立人才信息库和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和人才政策,为社会组织和人才之间搭建信息桥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
7、优化社会组织人才发展环境。在全国率先启动社会工作试点,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社会组织人才施展抱负、干事创业提供良好平台。成功举办三届龙岗区公益创投招投活动,2018年启动了第四届龙岗区公益创投招投活动,投入社会建设专项经费300万元,对遴选出的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进行专项扶持。注重为社会组织优秀人才搭建建言献策平台,目前在全区社会组织领域已有7名党代表、30名人大代表、86名政协委员。加大对优秀社会组织人才的推荐力度,推荐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张会杰同志为市优秀共产党员,获市委表彰;推荐龙祥社工服务中心赖玉森同志为区优秀共产党员,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李杰同志为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获区委表彰。
四、下一步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
1、将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规划。鉴于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亟待支持,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将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作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予以推进。同时,修订《深龙社工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对社工类社会组织人才的扶持奖励机制。
2、抓紧制定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人才的认定标准。由于社会组织涉及面广,涵盖社会服务、公益慈善、教育、卫生、文体、工商经济、科技等14大领域,社会组织人才认定工作较为复杂,难以用一套标准适用全部类型社会组织。下来,在制定社工人才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将积极协调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加快研究制定教育、文体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人才认定标准,并推动纳入深龙英才扶持资助范畴,赋予更多社会组织人才享受我区公共待遇的权利。
3、发挥社会组织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线上宣传,提升社会组织人才政策、人才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宣传展示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的事迹和成就,积极营造全社会爱才尊才重才的良好氛围。同时,计划深入开展社会组织人才专项调研,深入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在此,对您几位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