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104号提案答复的函
胡程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道路绿化提升和管养中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举办以来,我区道路绿化建设要求逐步提高,高密度种植形成了自然式、森林式景观,但随着几年来的植物生长期,苗木长势愈发茂密,部分区域存在遮挡行车视线、交通标识设施的问题。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与交通、交警等部门积极协作并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城管、交通、交警定期的三级巡查,发现因绿化影响交通的,我局将迅速组织整改,快速消除安全隐患。例如龙翔大道掉头口、十字路口等车辆交汇区域,我局已迁移阻碍行车路线的苗木,改为通透式种植,以草坪、时花为主。
此外,按照龙岗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龙岗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加快遏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龙岗区城管局交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行动时间总体安排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为期三个月,通过自查自检、集中整治、巩固验收等三个阶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开展修剪遮挡交通标识、监控设备等设施的树枝、改造遮挡行车视线的绿化种植区域、补植绿地苗木缺失阻断行人随意穿行道路等多项工作,强化整治因绿化影响交通的现象。
在道路绿化建设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实施,例如被行人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道,其端部绿带采用通透式配置;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交通岛周边行车视距范围内采用通透式配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专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