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8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元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非农建设用地涉及林地审批手续办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区发展改革局为辖区内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机关。社区股份公司向区发展改革局申报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备案时,需按规定自行填报项目归口行业,区发展改革局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等信息进行审核,归口行业明显填报错误的将按规定予以退件处理。而归口行业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印发,并无民生类项目可选。因此,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报,选择正确合适的归口行业。
二、我局在审批社区非农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手续时,均会核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若涉及占用林地问题,均要求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非农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如确需使用林地,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为支持社区发展,我局在办理非农建设用地业务手续时,将继续认真进行土地预审核查,并及时告知相关信息。区城管局将继续积极指导建设单位申办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手续,并提前介入,在社区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已取得立项批文与选址意见书的情况下,及时向省林业厅预申报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确保项目尽快取得省林业厅预审同意。
感谢您对规划国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