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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总工会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86号提案答复的函

林庆祥委员:

  您在龙岗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力度的建议》(第2017008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总体情况

  我会高度重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按全市统一部署,我区从2008年开始推行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经过不断的努力,我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8年,我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730万元,2016年区税务代收工会经费7211万元,涨幅887.8%。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由于工会经费收缴面广,涉及全区几万家企业,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是做好代收工作的重要保障。区总工会和区地税局建立定期协调机制,联合下发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并联合召开税务代收工作动员培训会,组织我区各地税所,街道工会、社区工会工作人员以及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有效推动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

  二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除传统的报纸、广播、网络和电视等媒体宣传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外,还编印漫画形式的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宣传小册子,在龙岗工会微信公众号开展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知识有奖答题游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缴费单位正确认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意义,积极配合地税机关依法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三是实行缴费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法缴交工会经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用人单位社会诚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将工会经费缴交情况作为前置条件,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评价,评优评先和工会培训、经费等资源分配中,对于未依法缴交工会经费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工会干部激励机制,有力推动包括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在内的工会各项工作,我会每年向基层工会干部发放岗位津贴100多万元;区总工会每年举办1-2期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和财务管理培训班,邀请市总财务部和区财政部门同志讲解工会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知识,召集各街道、社区和企业的工会工作人员、财务工作人员、街道税务所的工作人员接受培训,促进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基层工会下达上解经费指标任务,对按时足额上交经费的基层工会实行按一定的比例回拨的奖励办法,对不能按时按规上交经费的基层工会,下发催缴通知书或通报批评。

  二、提案中所提及的问题

  (一)关于缴费企业覆盖率低以及重点企业缴费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尽管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工会经费收缴呈现逐年递增的良好态势,但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难度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委员的建议,加强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联系,采取措施,切实推动缴费工作发展。

  (二)关于缴费手续多,标准混乱的问题

  因工商登记实行“三证合一”改革,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深圳分中心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受此影响,在一段时间内我市工会组织无法开立银行账户。市总工会积极同银行系统沟通,2016年9月我会转发《深圳市总工会关于我市工会组织在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过渡期内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的通知》,基层工会持市、区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可到各大银行网点开户,同年10月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制发。至此,工会组织开立银行账户问题完全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高度重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委员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克服和解决。

  一是加大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年扩大工作覆盖面,每年一个台阶,实现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是摸清底数,夯实代收基础工作,街道、社区工会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深入调研,掌握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继续大力宣传《工会法》及上级工会、税务部门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要加大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收缴工会筹备金以及税务代收规范管理的要求等几个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对税务代收促进工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达到工会组织、税务部门、缴费单位三方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真正做到了主动申报、依法收缴、规范管理,营造了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良好氛围。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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