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自行车驿站解决城市自行车管理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岗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及运营划分为两个运营服务区,深圳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东部运营服务区,深圳市春晖惠民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西部运营服务区。运营模式为两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统一管理并于2012年与东西部运营企业签订了绿道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协议,制订了一系列相关要求。为方便市民使用,自行车锁车桩为外型美观、风格统一的样式,且带有语音提示功能,并且能做到智能识别,无需人员手动处理,自动生成还车记录。
现阶段我区已建成自行车租赁服务点273个(东部184个,西部89个)共投放自行车约5500辆,服务点主要分布在公园、风景名胜区、居民小区、公交站点、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进行有机衔接,方便市民使用。
共享单车的出现,对公共自行车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与影响,使东西部自行车公司的自行车借还使用次数下降了47%,退卡数量为共享单车出现之前的200%,致使东西部两家公司一直处于亏损。为了应对城市发展与顺应市场需求,东西部公共自行车公司计划在今年完成运营模式转换,目前已在清林路锦绣东方站和龙城国际站点建设了新服务亭示范点,不仅外型美观整洁,更增设了辅助功能,以提供更为便利的绿色出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专此函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龙岗交通运输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海涛委员:
转来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70号提案《关于依托自行车驿站解决城市自行车管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回复如下:
我局十分同意您关于解决自行车管理问题的建议。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与风靡,一方面迎合了公众需求,改善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出行方式;同时也带来了停车混乱、城市公共空间受到侵扰、影响市容市貌等诸多问题。最突出的例子,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深圳湾海滨公园被共享单车挤爆,也着实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联合下发《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道路系统自行车停放设施设置导则,指导停放设施建设。结合这一职责要求和市交通运输委、龙岗区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制定自行车停放设施设置导则。为规范路侧带自行车停放秩序,做好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委已组织编制《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并于2017年1月印发。
二是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开展自行车等慢行系统方面的研究,目前已开展了《龙岗区客运站及慢行系统交通实施方案》、《龙翔大道沿线及周边区域慢行系统规划》、《龙岗区“三馆一城”片区“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研究》等慢行系统规划研究课题,为探索龙岗区慢行系统发展方向、完善区域慢行设施提供了思路。
三是认真履行道路改善监督、统筹职能,在相关道路改善、设施完善方案制定、审核及指导实施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市交委《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指引》、《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指引》、《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试行)》、《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等技术指引要求,从源头上解决轨道和公交站点周边自行车随意停放、挤占公共空间、影响正常通行及环境景观等问题。
四是开展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设置示范工作。目前,我局已在深圳东站周边、地铁5号线五和站、坂田站、杨美站等轨道站点周边开展了路侧带自行车泊车位的设置工作,共设置路侧停车位248个。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交通运输委统一安排,继续推进路侧带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工作,引导自行车规范停放。
为促进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市交通运输委、龙岗区政府工作安排,积极收集市民需求与诉求,优化城市道路自行车相关设施;同时积极配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做好执法教育、宣传引导、设施提升等方面的工作,营造良好的自行车停放与运营环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与我们共同探讨推动交通政策措施的不断创新与完善,共同促进龙岗交通事业的改善提升。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