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俊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龙岗区经济及社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30021号《关于全力降低产业用房成本,着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按照办理分工,由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共同承办。现结合两个职能部门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调控机制,稳预期稳租金”的建议
一是为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支持龙岗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吸引优质项目落户龙岗,着力培育壮大“11+2”产业集群,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龙岗区已初步制定《龙岗区关于降低企业产业用房成本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条扶持内容,具体包括支持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和安全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眼镜、金融、直播电商等8个重点产业,以及新引进企业、总部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孵化企业、搬迁安置企业等5类重点企业给予租金补贴及政策优惠。后续可持续关注政府部门动态,了解最新政策发布情况。
二是针对区属国企的产业用房,区相关部门开展《龙岗区国有重点园区招商稳商“一园一策”专项工作方案》编制工作,聚焦“11+2”产业集群与“3+4”区域产业布局,结合区属国企园区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各园区目前的产业运营现状,充分发挥园区现状形成的产业基础优势开展差异化招商。同时,按照补链、强链、延链原则,调整优化园区产业定位,制定或优化区属国企重点园区“一园一策”招商运营方案,按照“稳商、换商、招商”策略,对优质企业持续实施租金折扣优惠、对存量一般企业逐步进行腾挪、对空置物业通过租金定向优惠政策招引优质企业,提高招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产业聚集,打造更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园区群。
三是针对完善稳租金监督问责机制,我区已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严厉打击产业用房出租人违规转让或以“以租代售”等形式变相转让行为和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监管、侵害承租人权益的行为。加强产业准入类型监管,产业用房不得出租给创客以外的个人,不得出租给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
二、关于“规范租赁行为,立规矩稳租金”的建议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方面,一是我区已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同时在2020、2021、2022年工作要点中连续三年开展全区产业用房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各相关单位根据近期收集到关于企业反映园区变相收费增加租赁成本、增加公摊面积、非法停水、停电、强行收取滞纳金等违法违规及涉黑涉恶情况,组织开展定点检查、突击检查、回头再查等多种方式结合检查,以零容忍态度深入开展产业用房专项整治。2023年,我们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拟继续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在国有物业租赁方面,龙岗区已制定了《关于加强龙岗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资产出租后,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即不得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原决策机构审议后方可转租。同时为规范区属国企转租分租物业管理,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租金成本,区国资局印发了《龙岗区区属国企转租分租物业日常管理及贯彻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工作指引》,要求区属国企对转租分租企业的类型进行划分,做好转租分租物业日常监管及台账管理,确保水电费、公摊面积、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性,对违法违规类的转租分租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指导区属国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限期清退,逐个销号。三是在集体物业租赁方面,龙岗区已制定了《龙岗区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租赁合同应明确要求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并且资产租赁合同应明确禁止转租套利行为;同时针对指定区域计划在将来某个时点进行连片开发、升级改造,已形成具体方案且已完成城市更新、利益统筹立项,在该预期开发时点期限内的物业,可由意向合作方、原实际使用企业承租,在需要转、分租时,承诺转、分租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市或龙岗区制定的片区租金指导价。同时区国资局积极指导集体企业结合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租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租赁管理台账,加强对在租资产的跟踪管理,规范租赁行为,组织开展物业租赁检查,加强租赁监管。
在建立产业用房信息平台引导市场方面,一是我区已在2018—2022年开展产业用房普查,通过合理采用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建立全区产业用房数据台账。二是启动企业安置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通过平台来收集全区企业安置需求及空置产业空间,实现企业空间需求库与空置产业空间库的快速匹配,提高我区企业安置工作效率,同时也可稳定供需双方心理预期,降低产业用房租赁成本。现平台已面向11个街道推广使用,园区端已在宝龙、坂田、平湖三个街道开通使用,截至6月底,已收集18个重点利益统筹项目356家企业安置空间需求224.84万㎡,已收集全区11个街道空置产业空间约468万㎡。
在构建诚信评价体系净化市场方面,我区已印发《深圳市龙岗区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同时在2020、2021、2022年工作要点中连续三年提出加强水费、电费中间层及计量设备监管,杜绝违规收取水费和电费行为。同时对产业用房水电收费检查实现全覆盖,对已检查产业用房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建立产业用房收费项目监管、检查机制,防止产业用房所有者或运营者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企业负担。2023年,我们将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拟继续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三、关于“增加有效供给,扩增量抑租金”的建议
一是统租改造方面,在政府规划引导、政策保障和统筹协调下,区国资局大力支持区属国企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区属国企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积极开展老旧工业园区综合改造工作,推动协同发展,着重保障制造业发展空间。目前,区城投集团成功统租改造园山街道保安社区简龙同富裕工业区,实现全部物业满租运营;区产服集团通过老旧工业区改造,完成了大运软件小镇、AI小镇、无人机产业园的园区升级改造项目,满足企业多元化用房需求,提高空间载体与产业匹配度。
二是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空间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助力区属国企打造一批低成本、高品质产业空间,区国资局制定印发了《龙岗区区属国企新型产业空间开发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截至2023年一季度,区属国企在建项目共14个,总建面445.41万㎡,计容总建面355.83万㎡,其中自建类项目共10个,总建面255.67万㎡,计容总建面214.14万㎡,可提供厂房109.67万㎡、办公用房47.7万㎡;参股类项目共4个,总建面189.74万㎡,计容总建面141.69万㎡,可提供厂房52.97万㎡、办公用房48.84万㎡。接下来,区国资局将指导区属国企进一步谋划推进前期项目建设,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产业园区改造运营,多渠道、多方式谋求优质产业空间项目,为我区打造更多优质产业空间。
三是我区第一批“工业上楼”项目12个,预计可新建厂房面积619万㎡,其中已开工项目6个,厂房面积约113万平方米,预计二季度开工项目2个(其中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二期)与已开工的一期为同一项目),厂房面积约61万平方米。第二批“工业上楼”项目共计27个,预计可新建厂房622万㎡,储备项目5个,预计可新建厂房195万㎡。
四、关于“创新服务模式,强服务创租金”的建议
一是我区拟推动成立龙岗区产业园区促进会,全力打造成为“龙岗园区载体管理与服务的中枢”,以辅助政府决策、助推产业园区建设、服务入园企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行业团体组织作用。通过发挥龙岗区产业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加强与会员单位内部交流,提供系统园区人才培训、开展产业园区日常工作交流、定期举办主题论坛、会员沙龙、政策宣讲会、交流考察等活动,全面引导各园区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我区已印发《龙岗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设施类综合整治改造升级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工信规〔2020〕3号),根据该政策的相关规定,旧工业区可增加不超过建筑面积15%辅助性公用设施或工业区环境进行整治,来进行空间升级、产业升级,完善园区整体规划及发展定位,进一步完善园区生产生活配套。
三是区金控公司正会同区产服集团全力推动国企协同一期基金设立,基金计划规模1亿元,围绕龙岗区“11+2”重点产业进行投资,基金将重点关注产服集团运营园区中落户的企业。目前,基金各投资人已完成出资基金的内部程序,基金管理人正全力推进基金工商注册工作。
五、关于“推进智慧建设,增赋能稳租金”的建议
一是为进一步提升推动龙岗区产业园区管理,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研究制定提升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的相关措施,重点推广产业园区智能化管理系统,鼓励新建的产业园区建立智慧化运营管理体系,逐步构建形成以企业需求为核心,集企业服务(政策指引、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等)、租赁服务、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特色管理服务体系,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的增值服务,从而改变传统产业园区粗放的运营模式,进一步推动园区发展,带动产业升级,打开园区发展新局面。同时,针对老旧产业园区,我区已启动企业安置工作信息平台,拟在园区端增加园区物业管理、水电管理、政策指引等方面的功能,从而提升老旧产业园区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园区运营成本,以对冲租金上涨压力。
二是作为深圳的产业大区,伴随着近年来龙岗区企业、产业集群不断成长,龙岗打造创新龙岗、产业高地的足音也越来越清晰可感,在深圳确定了20+8产业集群之后,龙岗也积极承接其中的“11+2”产业集群,重点打造东、中、西三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20+8”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在产业定位方面,龙岗区聚焦“11+2” 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瞄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跨 境电商等重点产业,再结合辖区实际产业发展情况,按照“一园区一特色”的目标,以园区龙头/链主企业作为切入点,围绕龙头/链主企业的上下游关系进行招商,形成完善强大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高我区企业抵抗风险和创造价值的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龙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指导,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