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水平,加深政银共建合作,根据我区实际,现征选可免费办理“对公账户开立”业务的银行,进驻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征选可提供免费办理“对公账户开立”业务,且不设立办理条件门槛的银行1家。进驻银行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对公账户开立。
对确定进驻的银行,免除场地、水电等相关费用。
二、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银行,服务范围应覆盖龙岗区。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单位。应答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4)具备所投材料的经营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报材料
具体包括:
1.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第四项中要求相关文件)
2.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拟进驻事项已办理(服务)人次:拟进驻事项(服务)的历年业务统计;
(2)在我区营业网点数量:在我区实际开展业务的网点;
(3)配套服务:与拟进驻事项(服务)直接相关必不可少的配套服务;
(4)增值服务:与拟进驻事项(服务)无直接关联,为大厅办事群众提供的额外服务;
(5)服务收费:收费越少得分越高,收费相同的情况下缴费越便捷得分越高;
(6)遵守大厅管理制度承诺:拟进驻单位承诺遵守大厅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7)技术支持承诺:拟进驻事项(服务)的技术支持;
(8)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拟进驻事项(服务)的响应时间;
(9)退出承诺:进驻单位违反大厅管理规定,提供服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自行退出大厅;
四、申报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其中纸质版5份(盖骑缝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有现场踏勘需求的,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与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届时统一组织实施。(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行政服务大厅222室,联系人:陀先生,电话:89250624,邮箱:ZWBGLXT@lg.gov.cn )。
五、评选方法
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各银行申报材料依程序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合作单位并予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