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 1.涉及项目实施模块中的2项功能点,核减金额¥35,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2.涉及信息化项目资产管理模块中的17项功能点,核减金额¥225,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本次变更核减总金额¥26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原合同金额为¥5,311,000.00(大写:人民币伍佰叁拾壹万壹仟元整),本次变更实际核减金额为¥26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变更后合同金额为¥5,051,000.00(大写:人民币伍佰零伍万壹仟元整)。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龙岗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系统(二期)项目进行项目变更,共核减19个功能点,核减总金额¥26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核减后新的合同金额为¥5,051,000,00(大写:人民币伍佰零伍万壹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