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数字龙岗、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文件,牵头开展相关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储备工作。统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建设、应用、验收、运营运维及后评价等工作。协助开展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经费审核。承担统筹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制度政策、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标准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和数据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