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数字龙岗、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文件,牵头开展相关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储备工作。统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核、建设、应用、验收、运营运维及后评价等工作。协助开展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经费审核。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应用系统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建立有关应用系统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体系,健全有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统筹推动区级统一管理和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的规划、建设、应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区级重大应用平台建设。协同配合全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统筹协调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承担统筹全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制度政策、技术架构、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云、政务外网及公共支撑能力体系建设。承担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标准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和数据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同推进数字经济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