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御景荟都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42号)

发布时间: 2026-03-11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御景荟都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42号)》(以下简称《配租通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御景荟都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正摇号的通告》以及《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御景荟都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42号)》,现将御景荟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房签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及排位

  经审核,本项目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共3146户,其中认租单身公寓(含一房)1987户、认租两房1159户,名单及排位见附件1、2。

  二、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3月20日,房源选完即止。请合格认租家庭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照所在场次签到时间到场,具体选房安排见附件3。

  (二)选房地点与方式

  选房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19栋商业区一楼选房服务大厅。因选房场地有限,每个选房家庭限2人进入选房现场。

  选房方式:合格认租家庭按照所在队列及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认租户型的住房,房源选完即止。对应认租户型住房选完后,后续排序到位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且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签约及入住

  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现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保证金。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自2026年3月28日起,认租家庭可自行联系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办理入住手续,预约电话:25558123。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龙岗区住房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受理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四、重要提示

  (一)本项目房源具体信息见附件5,请认租家庭提前查阅。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及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该协议书仍有效的认租家庭,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户型的房源。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均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选房期间,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zjj/zfbz/rcaj/index.html)公布剩余房源情况。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社保、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八)本次配租结束如有剩余房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另行分配。

  (九)政策咨询电话:0755-28589932,0755-28589938。

  附件:

  1.御景荟都保障性租赁住房单身公寓(一房)户型认租名单及排位

  2.御景荟都保障性租赁住房两房户型认租名单及排位

  3.选房排期表

  4.签约服务指引

  5.房源信息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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