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和《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对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递交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赵立峰等8户家庭作出了申请不合格的审核意见。经申请人申诉和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复核,认为赵立峰等8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条件,现将8户家庭相关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0日,通过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15天。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龙岗区公共住房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天昊华庭西门旁)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
四、重要提示
对本次公示信息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复核合格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