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046-7)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5〕046号)》以及《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住保售〔2025〕046号)》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宝荷欣苑项目(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5〕046号)》确定的选房名单,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两房户型队列与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均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房源选完即止。

  本批次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5年12月30日14: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具体路径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打印选房通知书,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地点安排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荷润路8号(宝荷南路与沙荷路交会处)。

  交通指引详见附件2。

  二、选房规则

  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住保售〔2025〕046号)》。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储蓄卡需开通手机银行转账功能,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可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四、项目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55-28704592。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1.宝荷欣苑项目认购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

  2.宝荷欣苑项目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

  3.选房及签约流程指引

  4.按揭贷款合作银行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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