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服务措施,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参考借鉴市住房建设局推行的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秒批”的做法,现决定对我局监管项目实行招标备案“秒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备案流程,实施备案“秒批”
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精神,在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基础上,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备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2、3)要求填报招标备案申请,上传内容应当完整无误,系统将即时通过备案。备案通过后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自主申报答疑、补遗文件,申报材料实时对外发布。招标人应对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加强事中监管,建立复核机制
在招标公告期间,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立项文件、资格条件设置、招标内容、招标时限、评定标办法等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原则上在备案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于经核实不具备进场前提条件或不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的备案项目,予以直接撤销公告。备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在答疑截止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或予以改正,否则强制将该项目截标日期顺延5个工作日,系统立即将延期理由反馈给招标人。其中,涉及投标资格条件、评定标办法等实质性内容错误的,改正后应当重新计算公告时间。经延期后仍未在答疑截止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或改正的,予以强制撤销公告。
三、构建惩戒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对导致项目招标公告被强制撤销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记录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同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该招标人后续3个月内的招标项目,我局将进行重点核查,加强监管。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施工类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2.货物类项目备案材料清单
3.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备案材料清单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詹晓莉;电话:0755-2858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