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瓶装燃气服务点迁址的公示【(迁)点2015008号】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蓝光化工有限公司拟将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水围一路3-5号一楼第四间设立的(名称)深圳市蓝光化工有限公司白泥坑供应站新木服务点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围仔老村4-1号一楼,经我局派员现场勘察,基本符合《深圳市建设局瓶装燃气服务点备案审核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从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科,电话:0755-28589910,传真:0755-28589911。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5年8月12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瓶装燃气服务点迁址的公示编号:(迁)点2015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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