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维护,系统暂停访问,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确定
取消
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取消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
T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参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取消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1号),结合龙岗区实际,自2018年8月15日起,取消龙岗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我局停止受理该事项申请。
请建设各方主体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切实规范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0809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取消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pdf
【
返回顶部
】
【
打印页面
】
【
关闭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