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取消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参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取消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1号),结合龙岗区实际,自2018年8月15日起,取消龙岗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我局停止受理该事项申请。
  请建设各方主体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切实规范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特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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