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事项的通知》(深建质安〔2018〕281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事项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