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办,区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加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强化此期间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主体意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强化安全主体意识,切实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防范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主要出入口登记检查,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增加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要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置,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防止小区内盗窃和人为破坏事件发生;要加强监控和值班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制度,做好监控和值班记录。

  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龙岗区物业服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要求,逐一排查并消除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重点对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公共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电梯、监控设施、报警装置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出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属地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同时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四、开展监督检查

  各街道物管部门要对照《指导手册》有关要求,开展抽查和监督工作,督促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和谐。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24日


  (联系人:杨厚涛,联系电话:2858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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