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城建(建设)办、物业管理中心,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气象台于2018年10月30日21时在全市发布台风白色预警,预计“玉兔”将可能在48小时内影响我市,全市进入台风注意状态。根据省、市、区三防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台风各项安全防御工作,及时应对灾情险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安监站、各街道城建(建设)办要按照职责分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将台风防御通知发送到工程建设各方相关责任主体,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安全防御工作,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暂停高空作业和露天作业,并重点加强深基坑、工棚、脚手架、高塔吊、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钢结构等安全检查,加强对工棚、塔吊、脚手架等的安全加固工作,必要时拆除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人安全管理,在危险地带设立警示牌,并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和防台风响应级别,做好工地工人疏散撤离工作。
二、区质检站、安监站、勘察设计科要加强在建危险边坡安全隐患检查、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台风预警;各街道城建(建设)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危险边坡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工作,将巡查、值班工作落实到人,对巡查发现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区,树立警戒牌,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做好应急预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建筑废弃物监管中心要加强对尚未完成整治工作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督促区城管部门、各街道办等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做好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台风防御工作,加强余泥渣土受纳场巡查工作,将巡查、值班工作落实到人,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启动。
四、物管科、各街道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防洪排涝工作,通过广播、短信、张贴提示等措施提醒广大居民做好强台风防御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对屋面、外檐、排水系统、电梯、地下停车场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并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对处于低洼地段的住宅小区,落实好自防、自救措施。
五、燃气科、各街道城建(建设)办要加强对全区瓶装燃气站点安全隐患检查,及时督促各燃气企业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燃气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燃气站点、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强降雨期间要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抢险队伍待命等工作,特别是加强危险边坡、挡土墙、余泥渣土受纳场、地质脆弱地带、山塘、水库等危险地带附近的燃气站点和管线及相关设施的监测,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身伤害和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燃气科和相关部门;同时,各燃气企业要做好燃气供应保障工作。
六、节能建材办要督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好混凝土搅拌站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七、局机关事务室要及时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建管科要及时通知龙岗区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队伍及专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燃气科要及时通知龙岗区燃气突发事故抢险应急队伍及专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物管科要及时通知物业服务行业应急队伍及应急专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防御台风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有力有序做好各项防御工作,要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通畅,落实好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台风防御期间,请局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将有关工作信息报送至安全科谢毅处(联系方式:13510469693),由安全科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区三防办等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联系电话:28589892、13502822198;
物业服务联系电话:28589870、13602623616;
燃气管理联系电话:28589911、13798465558;
危险边坡治理联系电话:28589805、13560715186;
余泥渣土管理联系电话:28589987、1392345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