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受理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申报工作,经审核,2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评审制项目(见附件)符合扶持条件,我局拟对其进行扶持。现将《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拟扶持项目汇总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企业的合法权益,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予以保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317室
联系人:余工、陈工
联系电话:28589896/28589871
附件: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拟扶持项目汇总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