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增值税综合应纳税费率的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