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申报事项的了解,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自2023年12月1日起,申报材料全面数字化,具体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样板详见《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栏搜索“消防审查”、“消防验收”等具体业务后选择深圳市龙岗区,即可查阅相关流程及资料,并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二、申报材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需提交: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2.消防设计文件。
申请消防验收,需提交:1.消防验收申请表;2.含有消防查验报告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三、办理时限及结果查询
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业务的法定办结时限为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优化审批服务、响应企业群众需求,通过全面精简流程,我局对消防审验业务承诺办结时限已提速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业务办理完成后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预留的联系电话号码),可在深圳市消防审批数字化申报管理系统下载业务办理结果文书。办理结果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在网站“工程建设服务-建设工程消防”模块可直接查询。
四、相关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并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严厉打击“未审先建”、“未验先用”、“降低标准或违反强制性条款设计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我局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业务咨询方式
涉及业务申报流程、申请材料方面问题,欢迎市民朋友电话咨询或前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由技术人员现场答疑(咨询电话:消防设计审查0755-28587980、消防验收0755-2858799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
六、社会监督
我局设有社会监督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现的消防审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如市民朋友们有任何举报线索、投诉意见或工作建议,欢迎拨打:0755-12345,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查处。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