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未备案施工违法行为,现将《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备案施工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未备案施工举报奖励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