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建工程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深化应用新“两制”平台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制”工作),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我局根据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简称“两制平台”)数据统计(截至2025年10月15日),现对2025年8月未通过“两制”平台发薪(发薪率为0)的33个在建项目进行通报(详见附件)。为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效落实“两制”日常管理工作。

  实名制方面:一是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深化应用新“两制”平台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通知》要求,2024年9月18日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需配备含北斗定位功能的实名制考勤设备及AI抓拍设备,并在新版“两制”平台绘制项目电子围栏,应用电子围栏考勤功能;二是确保工程项目现场全员通过“i深建”落实实名登记、考勤打卡,其中劳务人员每日考勤率不得低于60%;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职,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总监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当月到岗履职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60%。

  分账制方面:一是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其中,房建项目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修装饰施工、收尾阶段每月拨付比例分别不少于工程款的8%、30%、18%、20%;市政项目每月拨付比例不少于工程款的13%。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及已签补充协议人工费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进行自查,对不满足通知要求的存量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二是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三是总包单位应及时储存工资保证金,使用新版“两制”平台均需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每月发薪率不得低于80%(发薪率=当月发薪人数/当月考勤人数)。

  二、此次通报的项目,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按要求落实工资发放、劳务人员实名制考勤、关键岗位履职考勤等“两制”相关工作,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对照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18:00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提交我局核查,确保工资支付等“两制”工作履行到位。

  三、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投诉线索集中治理行动方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加强在建工地两制”工作及建筑市场联合监管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已将各在建项目“两制”工作情况纳入区质安站质量安全日常检查范畴,质安站将对以上被通报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加强督促整改,限期未整改的,予以黄色警示、红色警示等处理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通报主要涉及各项目未按月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请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职责分工,对被通报在项目工资支付问题跟踪处置,对通报后仍然未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在施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请各街道办根据通报项目情况,加大属地项目欠薪风险排查、研判,对重大欠薪隐患及时预警,强化区街联动,推动解决。

  特此通报。

  附件:

  龙岗区在建在监工程8月未通过专户及时发放工人工资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童工,联系方式:0755-2858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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