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加强我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强化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起草了《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起草说明(见附件2)。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拟就《实施办法》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大厦1504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听证人数为9名。

  四、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身份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听证报名方式以及筛选原则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7月17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wangy@lg.gov.cn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589872。

  (二)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我局将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以及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依法另行公告。

  (二)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龙岗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龙岗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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