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文明施工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推动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现将2024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2024年3月5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G02315-0028地块(暂定名)桩基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裸露的建筑土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中国建筑某局有限公司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2024年3月1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辅岐路(新桥三路-嘉湖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裸露的工程渣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中国建筑某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2024年3月5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宝龙文体中心1、2号楼”的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裸露的建筑土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深圳某建设有限公司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2024年3月15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园山街道永勤路(龙岗大道—安塘路)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裸露的工程渣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深圳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深投某有限公司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2024年3月25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大运AI小镇周边森林消防通道一期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问题。经调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裸露的工程渣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施工单位深投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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