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月17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设企业春节期间暖春关怀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我局核查,现对递交申请且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一、合格名单
经审查,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6个,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3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建设局子网站(https://www.l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异议申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提出书面申诉,并到我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视为无异议。对异议项目,在公示期间申诉未处理完毕的,将列入后续批次发放名单。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308
联系电话:0755-28587972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附楼101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3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附件:建设企业春节期间暖春关怀补贴发放公示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孟工,联系电话:0755-28587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