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重拳惩治工地未落实“两制”行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来源: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日前,龙岗政府在线发布《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岗区在建工程项目2024年四季度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和分账制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2024年四季度未按照要求规范开展“两制”工作的22个在建项目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深化应用新“两制”平台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做好龙岗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工实名制和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两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效落实“两制”日常管理工作。

  实名制方面,各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深化应用新“两制”平台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切换应用新版“两制平台”。区质安站将关键岗位履职情况纳入质量安全日常检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i深建小程序及时完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确保人员配备到位、持证上岗。分账制方面,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将开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及时上传新版“两制”平台;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要约定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及已签补充协议人工费拨付比例和拨付周期进行自查,对不满足通知要求存量项目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总包单位应及时储存工资保证金,使用新版“两制”平台均需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

  据悉,该次通报的22个项目,问题主要体现在未按要求落实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实名考勤、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及工资发放等“两制”相关工作,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对于未落实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项目,龙岗区住建局将依法采取信用扣分、黄色警示、停工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区质安站将“两制”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红黑榜”工地评比的评分标准,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不达标的项目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予以黄牌警示,拒不停工整改的,予以红色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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