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测中心、质安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测中心、质安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732937.98 中标供应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测中心、质安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拟从原1732937.98元核减至1615109.64元,核减金额117828.34元。原合同其它条款不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6年3月3日签订《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025年度检测中心、质安站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732937.98元。现因龙岗区财政局核减了2026年物业管理财政预算经费,需对合同金额进行相应核减。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3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和谐路8号质检大厦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