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区物业估价所)履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及造价管理的法规条例和政策。 (二)对区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书进行备案、监管;对区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监管;对区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和集体所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备案、监管。 (三)负责调处区内工程造价纠纷工作。 (四)建立完善本地建筑材料价格和造价指标信息库。 (五)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计价行为进行监管。 (六)完成区住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 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区物业估价所)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