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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不给请,违法不违法?

发布时间: 2017-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每逢法定节假日前后,大家都很喜欢请事假,以便连同年休假公休日凑一个“超级大假期”。如果请假人数过多,就会和公司的管理发生冲突。这时公司往往大笔一挥,“不准”。

  案例——

  公司不批准职工休事假,违法吗?

  李某在北京某电器公司工作,2014年12月李某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的申请,公司给予了10天的晚婚假。婚假到期后,李某通过手机短信向部门经理请事假三天,公司也同意了。三天到期后,李某再提出请事假20天,原因是陪伴新婚妻子在欧洲度蜜月。公司领导怒了,没有批准他的事假,并让人力资源部向其寄送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几天后,李某回到公司工作,并就请事假未得到领导批准一事讨说法。

  人力资源部向其解释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请事假的规定及申请流程。李某却认为,自己刚刚新婚,向公司请一段时间的事假是合理的,公司不予批准侵犯了他的休息休假的权利。随后,以公司不向其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员工请事假的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李某因新婚,在已经享有10天婚假的基础上,公司已批准3天的事假,对于其后再次申请20天事假进行旅游的请求可以不予批准。同时,用人单位不批准事假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不属于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范畴。故,依法认定李某属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

  点评:首先,我们要知道,批准事假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范围,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事假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故事假的管理依据一般是以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准。只要用人单位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结合员工休假理由及所在岗位工作的需要,不批准员工的事假申请,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请事假未获批准后不上班,可以开除吗?

  2016年赵某在某制造企业工作。2016年11月,赵某以家里有事为由,递交15天的请假单,随后离开了公司。三天后,人力资源部与赵某联系,赵某的手机一直关机。于是公司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员工请假需经领导批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的,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对赵某做出因自动离职,并终止劳动关系的处理。赵某就将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认为,赵某虽然提交了事假单,但在领导没有同意的前提下就休假,不属于正常的请假休息情况。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赵某多次联系不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赵某做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是合情合理的。

  点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管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于员工的职责。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连续旷工满3天,用人单位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公示,且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了书面通知手续,法律并不予以强制干涉。

  相关知识——

  关于事假的那些事儿

  1.事假工资怎么算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实际发生事假的工资。但不能多扣哦。

  员工A的月工资标准为2175元,2015年9月向公司请事假3天,其9月份的工资应为多少?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员工A的日工资为:2175元÷21.75=100元/天;

  员工A应被扣除的工资为:100元/天×3天=300元;

  员工A在9月份应当领取的工资为:2175元—300元=1875元。

  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员工当月请事假天数较多,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其实际出勤的天数进行计薪。

  2.如何进行事假的管理

  员工提出请事假的,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签字确认后再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如果员工提出请事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给予批准;若员工在请事假到期后尚未返岗工作的,不要盲目的按照旷工进行处理,应当根据其留存在地址和联系电话进行了解情况,先要求其返岗工作,然后再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

  3.公司宽心,员工高兴的请假之策

  将事假从年休假中抵扣,并完善事假的批准手续。这样既不增加企业负担,又不扣职工的工资。具体的做法是,公司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凡是当年度法定休假和公司带薪假期未使用完毕的,公司不批准事假。员工因私事不来上班,在使用当年度的法定年休假和公司带薪假期冲抵时应当履行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

  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员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员工请事假、休年假等情形,应当及时的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员工进行签字确认。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如果员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但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员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予以剥夺。

  4.如何控制员工少请事假

  单位可以将职工工资进行拆分,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设定全勤奖,请事假除了扣除当天工资,还可以减少发放全勤奖,对于奖勤罚懒、控制员工请事假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延伸——

  这些假期,公司的批准权限又是怎样呢?

  1.病假,不能不批

  公司对于员工请病假只有形式上的审核权,患病员工提供医院出具的生病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单位不能不批准。

  2.带薪年休假,与单位协商

  带薪年休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不过带薪年休假并非想休就能休,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或集中休假或分段休假。也就是说,请带薪年休假,需要提前和用人单位打招呼,合理安排好工作后,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3.婚假,要批,也可协商

  婚假是法定的请假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手续的员工请婚假,单位原则上应当予以批准,也可以结合工作进度与职工协商具体的休假日期。但是不能拒绝职工休婚假、缩短职工休婚假的时间、休婚假扣工资和再婚者不批婚假。

  4.丧假:酌情批准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丧假。不过,对于具体的操作标准,却没有明确说明。通常丧假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多数企业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另外,在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来源:劳动法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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