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龙岗区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经区委编委研究,于2015年11月成立了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简称“区重点区域署”),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加挂“区重点区域总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1.人员编制。定编员额54个,其中事业编制49个,雇员员额1个,编外聘用人员员额4个,设1正4副共5名领导职数,现有处级干部7名(超岗位配置1名六级管理岗,1名六级其他管理岗)。单位内设8个科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6名(职员七级8名,职员八级8名)。现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40人,平均年龄37.8岁,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比43%,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55%,三年以上规划人才占比75%,是一支学历高、专业强、有活力的精干队伍。 2.主要职能: (1)负责以产城融合理念统筹全区重点区域发展,组织构建重点区域规划体系,编制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负责规划落实和项目转化; (2)负责编制重点区域近中远期建设实施方案,建立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3)负责协调推进重点区域土地开发和项目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等工作; (4)负责整合重点区域规划建设资源,强化政策集成、开放共享、创新模式建设工作; (5)承办龙岗区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