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横坪公路和沙荷路交会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及《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拟定的《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大福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第四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地点
1.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园路1号;
2.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股份大厦2301;
3.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吉溪路51号。
(二)网上公示
http://www.lg.gov.cn/bmzz/ysjdb/
(三)公示媒体
《深圳特区报》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联系人: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李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园路1号;电话:0755-28389815; 传真:0755-28389670。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