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信访局
>
常见问题
信访问题的办理答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 2024-11-26
来源:
广东信访网
浏览次数:
-
T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对《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相关附件:
【
返回顶部
】
【
打印页面
】
【
关闭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