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2026年龙岗区第十一届“潮音韵·龙岗情”戏曲文化公益活动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深圳市龙岗区民乐促进会(为潮州市潮剧团的指定代理公司)为执行单位,项目金额为15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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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