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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旅游乱象整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6-06-18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自“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并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行政处罚。为进一步提高游客法治意识,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我局从中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深圳市深港澳花卉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多条出游活动报名信息,组织旅游者前往大鹏南澳岛旅游并收取费用,其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深港澳花卉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62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赖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案

  深圳市大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璀璨极光8天莫进出”出境游时,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和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该旅行社的行为构成了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事项,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大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案

  深圳市新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在执法人员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该旅行社两年内的旅游合同等备查资料,未及时规整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行为构成了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的规定。2026年5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新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

  深圳市江川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不包含境外旅游业务的情况下组织旅游者前往老挝旅游,共招徕、组织出境游1次,旅游者共19人,其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026年1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江川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15天,没收违法所得931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石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旅行社未按照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案

  深圳市恒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为18名游客组织4月9日至4月12日的深港澳珠之旅跟团游的行程时,在莲塘口岸过关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其未为该出境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2026年6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深圳市恒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006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胡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持续保持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严肃查处旅游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旅游市场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游客朋友:参团旅游要通过正规旅行社渠道报名,不要轻信和参与低价不合理旅游产品。参团务必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仔细核对行程、费用等关键信息,妥善保存缴费、沟通相关凭证,旅游行程中发现有擅自变更行程、强迫购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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