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征选“龙城街道文体中心”重启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2022年,龙岗区政府授权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实施机构,负责实施龙城街道文体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68亿元,采用“BOT”模式,合作期30年。2023年,受国家层面PPP政策全面调整影响,本项目暂停实施。

  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期正加快推进本项目重启工作,拟结合现行政策及市场情况,针对原项目方案、测算情况及合同进行优化调整研究。为确保项目得以有序高效推进,现拟公开征选龙城街道文体中心重启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全面梳理优化调整的核心边界,编制形成包含财务测算在内的边界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或以专项报告形式)及项目补充协议等成果文件。

  二、项目名称

  “龙城街道文体中心”重启实施方案编制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前期尽职调查

  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开展项目调研工作,并制定整体工作计划。

  2.龙城街道文体中心边界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龙城街道文体中心模式优化路径及优化设计方案,结合原实施方案及协议内容,对项目核心边界调整部分进行梳理,形成边界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或以专项报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服务要求、回报机制、绩效考核等。同时,方案还包括以下部分:

  (1)财务测算:根据优化调整内容,进行财务测算,并根据测算情况,确定政府投资支持比例、项目合作期限及预期收益情况。

  (2)物有所值论证(如有):根据优化调整内容及财务测算情况,进行物有所值论证,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分别说明本项目采取此种优化调整方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补充协议

  根据本项目边界优化调整方案及项建、可研修编情况,结合原《PPP项目合同》,编制项目补充协议,就项目协议核心条款变更进行补充说明及修订,并协助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项目公司完成补充协议的签订。

  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服务内容完成并获得区政府或有关职能部门正式批复为止。

  (二)项目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项目概算批复分项金额,最终结算价以区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二)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三)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做证据留存。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五)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中标公示发出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详细报价;

  (二)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工作方案;

  (五)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月5日(周一)下午5点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国际大学园路文体设施管理中心(奥林宾馆旁上坡保安亭),收件人:黄工,电话: 0755-28937036。

  八、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叶工,联系电话:0755-28948632。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