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文博展览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一层、负一层,馆内总建筑面积约2200㎡,于2019年6月8日正式对外开放。该馆聚焦于发挥龙岗区“文化会客厅”定位,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深入了解历史、感受文化魅力的文化平台。作为我区“1+1+N”博物馆体系中重要文博展览场所,是我区打造深圳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高水平东部中心展示窗口,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展览展示及社会教育服务。
为了确保馆内正常开放,继续发挥该馆内文化惠民的社会功能,现公开征选文博展览馆日常运行辅助服务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与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岗文博展览馆日常运行辅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龙岗文化中心D区龙岗文博展览馆馆内;
3.服务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3日(暂定),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项目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2年。
4.项目经费:40万元
(二)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馆内秩序、讲解、清洁、自有设备维修、相关耗材更换服务及协助开展展览配套活动等。
1.配备馆内服务工作人员
为保障馆内日常业务管理、讲解、秩序服务、对外交流与宣传等各项工作流程的正常运作,需配备馆内服务人员,服务工作人员包括了项目负责人、讲解员、秩序人员等。
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负责馆内各类情况的保障,包括负责现场咨询、观测监控、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等事项;检查并保证展览期间消防用具正常使用,消防通道门禁正常使用,保证消防门通畅;
专职讲解员(2名):负责为馆内各场展览做好讲解服务,协助做好团体参观接待、展览活动开展等工作;
秩序人员(2名):负责入口安检、馆内巡察、观众引导、禁止观众用手触摸玻璃展柜、及时发现馆内异常情况等;
2.清洁工作
负责馆内清洁工作,保证展览期间馆内公共环境清洁;负责展柜玻璃清洁工作,确保展品展示效果清晰美观;
3.馆内日常维护
负责更换破损的展柜玻璃(布展及撤展期间除外),按需提供电脑、安检机、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及更换照明设备;
4.馆内相关耗材
负责及时更换馆内可移动消防器材,按需提供馆内办公耗材、协助印制相关创文材料等;
5.协助开展活动
负责协助馆内开展相关活动。
二、申报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机构参与投标;
(三)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项目费用
服务经费40万元(含税)。
四、评标方式
项目小组将从申报项目报价、实施方案、人员配置、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评选。
五、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
3.项目方案;
4.报价详细构成;
5.服务经验(承办同类项目相关合同扫描件等);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7.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黄女士,电话0755-28948898。
2.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4楼1427室,收件人:陈小姐,电话0755-89558900。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