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加本项目并满足投标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龙岗区文化、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服务方第二次公开招选。
一、项目基本信息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统筹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现委托熟悉龙岗区情况且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全区文化、体育类场地数量及面积进行实地踏勘摸排及统计等工作,现公开征选项目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龙岗区文化、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1)文化场地统计调查
主要对2025年龙岗区全口径文化场地进行统计。统计范围包括:公共文化场馆、艺术表演场地、文化交流与创意场地、学校文化场地、其他特色文化场地。主要统计文化场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名称、所在地址及场地类型等基本情况,统计场地室内面积、占地面积等情况。
(2)体育场地统计调查
在2024年度存量数据基础上,对2025年新增体育场地进行统计。重点核查新增、漏报、误报、数据逻辑不符等情况。对于龙岗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定制化需求指标进行设计,包括各类体育场地具体片数、体育场地分布、体育场地经营和利用情况等进行指标补充完善。对于体育场地统计常态化工作中的各类场(馆)中体育场地具体数量、体育场地利用率等指标进行附加统计调查,对于体育场地的分布和数量状况进行摸底。
2.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
3.项目费用
本项目咨询费用总价包干不超过19.398万元(人民币)。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四)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五、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详细报价及成果清单;
(二)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项目方案;
(五)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六)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七)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八)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分网”(https://zfcg.sz.gov.cn/),在“采购监管”栏目里的“诚信档案”中查询本单位的一般行政处罚与严重违法行为两项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分别截图打印(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二)。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9日16:00点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8号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二楼,收件人:胡先生,电话:0755-28937036。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37003。
附件:1.评分细则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