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我局拟依法注销已过期的55个场所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9日
联系方式: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406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48363。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场所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