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服务区域范围
区体校与学校共建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基地,根据共建协议,和学校共同使用泳池并共同承担泳池开放所需安全管理配套投入。区体校按协议约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部分泳池救生服务。服务管理的基地泳池共2个,分别位于:龙岗区乐淮实验学校、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可能存在场地变动,以实际发生地点为准)
(二)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救生员配备及救生服务(部分岗位)、水质处理服务、场地保洁服务、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泳池及冲凉房易耗品更换及管理。
(三)项目预算和时长
项目预算为:33.5324万,11个月。
二、需求内容明细
(一)救生员配备及救生服务
1、游泳池开放期间每个泳池需保证规定人数在岗(见下表),不足部分由基地所在学校负责。泳池每日计划每天开放8.5小时,周一至周五开放时间为:9:00-12:00,14:00-20:30。假日根据实际训练时间开放,假日开放时间为每天不超过6小时。
2、救生服务:上岗时要检查救生器材是否齐备可用,并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上,做到取用方便;明确游泳池深浅区,严禁不会游泳者到深水区游泳;发现遇溺者应立即下水拯救,不得延误;提早15分钟上岗,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场地及器材是否齐备可用;工作时精神要集中、认真负责,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事故,防患于未然;每节游泳课或游泳结束后要彻底清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岗位数4个,救生员配备人数根据岗位配备和工作时间由服务方调配安排,保证开放时段救生员到岗。服务方需提供团队成员花名册。
(二)水质管理服务
每天一次水质检查,做好表格登记,9:00前完成水质检查,水质合格方能开放泳池。若当日水质检测不合格,需当日做水质处理,保证水质达标。每周一次水质处理,保证水质合格,符合开放标准。每天开馆前、中午闭馆时、晚上闭馆时各测一次泳池余氯、PH,根据指标补充对应泳池药剂,每周五晚固定做一次冲击处理、尿素降解。
(三)场地保洁服务
1、每天两次场地拖抹,有积水时随脏随抹;对人员走动频繁之地,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要求做到地面干净、保持材料本色,无明显灰尘、污渍和杂物,无积水。发现杂物、废弃物应在1小时内清理。特殊情况或特殊时期要每天一次消毒。
2、每天清洗及保洁各区域的洗手间冲凉房、检查更换卫生纸、洗手液、沐浴用品、洁瓷精。厕所冲凉房内无臭无味,目视地面、坑位、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尿迹、痰迹和其它污迹,无茶渣、烟头、纸巾、果皮等垃圾存在,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加强消毒频次;相关消耗品的提供另行约定。
3、不少于每周三次检查并清扫过道走廊、设备机房等位置。
4、做好巡查和保洁表格登记及资料归档。
(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1、每周固定做一次沙缸反冲洗;
2、每月一次对游泳池设备开展检查养护工作。负责对水电设施进行例行保养,保证设备系统能正常运转;
3、水泵每天轮流开启,提升水泵生命周期;
4、服务区域内的路标、警示标志(识)维护更换;
5、做好巡查和维护保养表格登记及资料归档。
(五)泳池及冲凉房易耗品更换及管理
1、冲凉房淋浴设备、干燥设备、防滑垫每天巡视,做到有损坏立即向校方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
2、泳池救生用品每天上下班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规范摆放;
3、做好巡查和更换表格登记及资料归档。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的时间/周期、服务地点:
时间: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合同期11个月。
地点:龙岗区二所学校泳池:龙岗区乐淮实验学校、龙岗区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可能存在场地变动,以实际发生地点为准)
(二)付款条件
采用预付款形式支付合同款的情形:
第一部分为预付款部分: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按一年合同金额的30%支付给中标(成交) 供应商。第二部分为月结款部分:余下的60%合同金额将按月结形式,在当服务结束并收到中标 (成交) 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成交) 供应商。通过年度验收考核,支付尾款10%,可以续签次年合同时,自次年合同签订后,继续沿用上述支付规则。
(三)合同签订
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及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预算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项目设备材料安装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单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天眼查”“中国信用”“龙岗诚信网”等平台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多家有关联单位投标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五、公告时间
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
六、受理时间
申报材料需于2025年7月14日18:00前报送至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南校区北门(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过渡办公区财务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选定中标单位。
八、投标方式:
(一)投标所需提交资料
1.资格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批准文件和资质文件;
2.报价单: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公告所附项目清单明细的数量、规格、技术参数、报价单价、总价等;
3.技术性文件(请按评分标准编制文件);
4.企业诚信承诺函(附件3);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
6.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web/index.html)、龙岗诚信网(https://credit.lg.gov.cn/home/index)分别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6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以上资料必须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递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送达至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龙飞大道501南校区1号门(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过渡办公区财务室),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7056。
九、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7080。
附件:1.评分标准
2.预算明细表
3.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青少年业余体校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