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深圳市龙岗区彬凡游乐中心已于2025年4月26日注销其《营业执照》,不再经营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2号怡乐花园游泳池,且未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证注销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我局拟依法公告注销经营场所为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2号怡乐花园游泳池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经营机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彬凡游乐中心,许可证编号:44030720230020)。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5日
联系方式: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406室刘工,联系电话:0755-2894836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