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GWGLTJWSK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金钟颂南粤”音乐会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金钟颂南粤”音乐会
五、采购最高限价(元):286920元
六、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热烈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拟于8月20日在龙岗区文化中心音乐厅组织一场由国内知名青年歌唱家参与演出的音乐会,拟邀请四川音乐学院副院长谭学胜、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民族)比赛决赛第一名陈滢竹及历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获奖歌唱家们参与演出。
七、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
(一)项目执行:项目整体策划及执行、前期统筹、设备租赁及调试、舞台技术服务;
(二)劳务费:支付演职人员的相关演出费用;
(三)交通及住宿统筹:歌唱家的市内交通、国内交通、住宿等相关接待统筹;
(四)宣传:节目册、海报、主题背景板设计制作,媒体宣传报道、宣传片制作、现场直播。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相关平台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九、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5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一)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情况介绍或投标单位简介;
3.报价详细构成;
4.服务经验(提供承接相关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案例说明);
5.团队人员构成;
6.项目方案;
7.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317室,收件人:罗小姐,电话0755—28269804,邮编:518172。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7:00。
十二、评审方法:我局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项目计划书、过往成功案例、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最终确定、公布合作单位。
十三、联系方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事业促进科(单位),联系人:张小姐,咨询电话0755-28936694 。
附件:2025年文化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