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通过,选定深圳市盐田区春和社会服务中心作为项目的执行机构,项目金额为23.8499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36694。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403室。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