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对2023年龙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总站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龙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总站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2000047A
合同金额(万元):377.3003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核减1名专职人员1个月费用为10,250元;
二、60个健身服务点负责人2023年6月至11月六个月未购买保险,核减费用为14,400元;
三、广东省A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评选为每两年评选一次,2023年无需评选,核减44,000元;
四、未评选十佳公益教练,核减2,000元;
五、扣除核减费用相应的管理费用7,065元;
六、扣除核减费用相应的税费2,331.45元;
综上所述,该采购项目共计核减金额为80,046.45元。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部分项目未支出,扣除相应费用。此外,根据项目实际支出费用进行合理核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东座14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8938824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5-2868305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