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落实医疗卫生便民惠民举措,保障慢性病、高龄失能老人、康复期及出院后行动不便群众的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我区稳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现对辖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机构及监督投诉渠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区属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民意速办平台或拨打12345反映,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督办。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