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SZLGRMYY20260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更正内容:由“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更正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988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