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4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160台/套)待报废毁形处理,并于2026年5月6日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回收,共有6家具备资质的回收公司参与医疗设备残值评估并提供报价。经公正评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公示如下:

  1.中选公司:深圳市宝之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回收报价:1967.00元

  3.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4.公示期:公示之日起3天

  如无异议,我院将与上述公司签订毁形协议并按规定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纪审科提出(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电话:0755-28870993转8088。具体流程参照《龙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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