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普通设备、组合家具等等(医疗设备共计97台/套,原价值6216,270元;普通设备、信息化设备、组合家具等共计97台/套,原价值558,678.56元。)待报废处理,医疗设备需毁形处理。欢迎具备资质的环保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上门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
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承担毁形、搬运的所有费用及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投标方需对每台/套设备均应进行毁形前后拍照,并提供给院方一份存档;
三、投标方不得将毁形处理后的医疗设备及相关套件进行二次出售给第三方使用,并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
四、投标方保证在回收毁形处理报废医疗设备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因违规造成的所有责任;
五、投标方应将相关资质证件(经营范围包含医疗设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等)加盖公章,报名时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递交纸质版资料;
六、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七、线上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报送地点: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后勤办公楼5楼设备科;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0755-28865650转7006。
附件:1.资产处置单(生活电器类1)
2. 资产处置单(生活电器类2)
3.资产处置单(信息化设备)
4.资产处置单(医疗设备)
5.资产处置单(组合家具)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23日